2024年商丘市征兵政策公告-凯发平台

2024-01-10 10:26:44 来源:商丘日报

  应征入伍履行光荣义务,建功军营争当“商丘好兵”,欢迎广大适龄青年报名参军,现将我市征兵政策公告如下。

  一、征集时间

  上半年征兵:2月中旬开始,3月中旬起运,3月底结束;

  下半年征兵:8月中旬开始,9月中旬起运,9月底结束。

  男兵报名时间:上、下半年网上报名时间分别为2023年12月1日至2024年2月18日18时、2023年12月1日至2024年8月10日18时。

  女兵报名时间:上、下半年网上报名时间分别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2月18日24时、2024年7月1日至2024年8月10日24时。

  直接招收军士时间:原则上与下半年义务兵征集同步组织,每年8月初开始,9月中旬起运,9月底结束。网上报名时间通常为4月初至7月底。

  上述具体时间节点以全国征兵网明确为准。

  二、征集对象

  (一)男兵。高中(含中专、职高、技校)毕业及以上文化程度青年(含高校在校生),年满18周岁至22周岁;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上半年符合毕业条件的毕业班学生,年满18周岁至24周岁;研究生毕业生及在校生放宽至26周岁。以大学生为重点征集对象,突出各级各类学校毕业生征集,优先批准理工类大学生和备战打仗所需技能人才入伍。

  (二)女兵。上半年应征报名:普通高等学校和科研机构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及在校生,年满18周岁至22周岁,全日制研究生应届毕业生及在校生放宽至26周岁;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本科、专科应届毕业生可报名参加2024年上半年女兵征集,年龄放宽至23周岁。下半年应征报名: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普通高等学校和科研机构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及在校生,2023年年满18周岁至22周岁,全日制研究生应届毕业生及在校生放宽至26周岁。

  (三)直接招收军士。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应届、往届毕业生,年龄在24周岁以内,所学专业符合年度直接招收军士专业范围。所学专业在就读的普通高等学校已开展职业技能鉴定的,应当取得中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

  三、身体条件

  身高:男性1.6米以上,女性1.58米以上。

  体重:男性17.5≤bmi<30,女性17≤bmi<24。bmi≥28须糖化血红蛋白百分比<6.5%〔bmi=体重(公斤)/身高(米)的平方〕。

  视力:任何一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5。

  文身:面颈部文身,着军队制式体能训练服裸露部位长径不超过3厘米,其他部位长径不超过10厘米。

  具体身体条件以应征公民体格检查相关标准为准。

  四、应征程序

  (一)义务兵征集。登录“全国征兵网”或关注并进入微信公众号“河南征兵”(微信公众号:henanzhengbing)报名应征,男青年应征报名前须完成兵役登记。报名通过后根据应征地兵役机关通知参加后续征集工作,通常包括初检初考、体格检查、政治考核(女兵含综合素质考评)、役前教育、审批定兵、交接起运等。

  (二)直接招收军士。通常按照网上报名、资格审查、体格检查、政治考核、综合测评、交接起运等程序进行。

  五、应征地

  适龄青年应当在其户籍所在地应征,经常居住地与户籍所在地不在同一省(自治区、直辖市),符合规定条件的,可以在经常居住地应征。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和全日制在校生可在入学前户籍所在地或者学校所在地应征,新生在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应征。

  六、部队发展

  (一)成长为军士:①报考军士院校。现役士兵符合条件的可报考部队军士学校,毕业后取得大专学历,并授予相应军士军衔。②直接选改军士。义务兵服役期满,经本人申请并符合相关条件的,可选改军士,授予相应军士军衔。义务兵服役期间表现特别优秀的,经批准可以提前选改为军士。

  (二)成长为军官:①报考军校。符合部队相关条件的,可以参加军队统一招生考试入军队院校学习。②直接提干。对象为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以上毕业,服役满1年、不超过3年,本科年龄不超过26周岁,研究生毕业生不超过29周岁,符合部队相关条件,可以提干。③保送入学。主要从师级以下作战部队,以及驻新疆、西藏屯垦部队按照有关标准条件选拔。

  七、退役就业

  (一)安置办法。对退出现役的义务兵,国家采取自主就业、安排工作、供养等方式妥善安置。对退出现役的军士,国家采取逐月领取退役金、自主就业、安排工作、退休、供养等方式妥善安置。服现役期间平时获得二等功以上荣誉或者战时获得三等功以上荣誉以及属于烈士子女的义务兵退出现役,服现役满12年或者符合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的军士退出现役,由安置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排工作。

  (二)复职复工。在征集期间,同时被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招收录用或者聘用的,应当优先履行服兵役义务;有关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应当支持其应征入伍,有条件的应当允许其延后入职。义务兵和军士入伍前是机关、团体、事业单位或者国有企业工作人员的,退出现役后可以选择复职复工。

  (三)定向招录。在军队服役5年(含)以上的高校毕业生士兵退役后可以报考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定向考录的职位。退役士兵报考公务员、应聘事业单位职位的,在军队服现役经历视为基层工作经历,服现役年限计算为工龄。全省专武干部职务出现空缺时,主要从退役大学生士兵中招录;全省政法干警招录时,安排一定比例用于定向招录退役大学生士兵;国有企业招工时,安排不低于20%的比例,用于定向招录退役大学生士兵;退役大学生士兵参加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笔试总分加5分;参加县、乡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笔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四)免费培训。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在退出现役后可选择接受一次免费(免学杂费、住宿费、技能鉴定费)培训,并享受培训期间生活补助,教育培训期限一般为2年,最短不少于3个月。

  (五)税收优惠。符合条件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及其创办的小微企业可申请创业担保贷款,并按国家规定享受贷款贴息。退役军人从事个体经营,符合条件的可享受国家相关税收优惠。

  (六)退役补助。义务兵退出现役自主就业的,按照国家规定发给一次性退役金。现行基本标准为服现役每满一年,发给4500元。获得荣誉称号或者立功的退役士兵,以基本标准为基数,按照一定比例增发退役金。两年义务兵,商丘市再发给一次性自主就业补助金9000元。

  八、激励政策

  (一)学籍保留。入伍前已被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或者是正在普通高等学校就学的学生,服现役期间保留入学资格或者学籍,退役后2年内允许入学或者复学。

  (二)复学转专业。大学生士兵退役后复学,经学校同意并履行相关程序后,可转入本校其他专业学习。

  (三)高校毕业班毕业安排。上半年被批准入伍的高职(专科)、普通本科及以上毕业班学生,完成专业理论课程的学习与相关学习、毕业设计和论文答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的,学校应当准予毕业,享受应届毕业生入伍相关待遇。

  (四)免试专升本。高职(专科)毕业生及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应征入伍,退役后在完成高职(专科)学业的前提下,可免试入读普通本科,或根据意愿入读成人本科。

  (五)考研专项优惠。教育部设立“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服役期间立二等功及以上的退役士兵,符合研究生报名条件的可免试(指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六)国家教育资助。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招收为军士、退役后复学或入学的高等学校学生享受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学费减免,标准为本专科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6000元,研究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20000元。

  (七)生活费补助。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高校在读生(含应届毕业生)和往届毕业生一次性给予5000元生活补助费,对高校新生一次性给予3000元生活补助费。到西藏、新疆等艰苦地区服役的义务兵,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金6000元、3000元。

  (八)部队津贴补贴。义务兵服役期间享受供给制生活待遇,按规定享受津贴和补贴。现行津贴标准,第一年每月1100元,第二年每月1200元(不包括骨干津贴、特殊岗位津贴、艰苦边远地区补贴、防暑降温费等补贴)。义务兵从部队发出的平信,免费邮递。

  (九)家庭优待金。义务兵服现役期间,其家庭由批准入伍地政府发放义务兵家庭优待金。义务兵的家属按照规定享受军属优待。义务兵和军士入伍前依法取得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服现役期间应当保留。

  义务兵家庭优待金由批准入伍地县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组织发放。从批准入伍时间开始计算,每服满6个月义务兵役发放一次,不满6个月按6个月发放,原则上不超过两年。义务兵在服役期间提干、考入军校、提前选改为军士后,不再享受家庭优待金。故意隐瞒病史或采取非法手段取得入伍资格被注销入伍手续的,以及因违法违纪或拒服兵役等原因被军队除名或开除军籍的义务兵不予发放。

  九、政策咨询与监督举报

  (一)咨询电话

  商丘市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0370-3156113

  梁园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0370-3156263

  睢阳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0370-3156272

  永城市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0370-3156288

  夏邑县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0370-3156318

  虞城县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0370-3128800

  柘城县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0370-3156340

  宁陵县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0370-3156356

  睢 县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0370-3116139

  民权县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0370-3156396

  (二)网上咨询

  全国征兵网(网址:http://www.gfbzb.gov.cn/)

  (三)现场咨询

  县级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

  (四)监督举报

  商丘军分区纪委监督举报电话:0370-3156126

  永城市人武部纪委监督举报电话:15203702566

  夏邑县人武部纪委监督举报电话:18603709008

  虞城县人武部纪委监督举报电话:0370-3125010

  梁园区人武部纪委监督举报电话:0370-3156261

  睢阳区人武部纪委监督举报电话:18337053750

  柘城县人武部纪委监督举报电话:0370-3156344

  宁陵县人武部纪委监督举报电话:0370-3156365

  睢 县人武部纪委监督举报电话:0370-3156368

  民权县人武部纪委监督举报电话:0370-8522385

  十、特别提醒

  (一)应征报名、体检政考、役前教育、领取被装、办理相关手续等征兵所有环节不收取任何费用,如发现有违反规定吃拿卡要或收受钱物的,应坚决拒绝并立刻举报。凡行贿的,将与受贿一并查处,一经查实,未入伍的取消入伍资格,已到部队的将被退回。同时,也要多加提防,应征中一切与钱财相挂钩的承诺均不可信,切莫上当受骗,如有发现请向公安机关报案。

  (二)《征兵工作条例》第五十六条规定:义务兵入伍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作退回处理,作退回处理的期限不受限制,因被征集服现役而取得的相关荣誉、待遇、抚恤优待以及其他利益,由有关部门予以取消、追缴:

  1.入伍前有犯罪行为或者记录,故意隐瞒的;

  2.入伍前患有精神类疾病、神经系统疾病、艾滋病(含病毒携带者)、恶性肿瘤等影响服现役的严重疾病,故意隐瞒的;

  3.通过提供虚假入伍材料或者采取行贿等非法手段取得入伍资格的。

商丘市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

2024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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