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安阳市区社会考生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名须知-凯发平台
2024年安阳市区社会考生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名须知
一、报名对象
市区户籍的所有参加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以及提前单独招生的社会考生,均须在规定时间内参加市区统一组织的报名。
二、报名条件
(一)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申请报名: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
3.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校在校生,或已被普通高校录取并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经核准的少年班等经教育部批准的特殊类型招生考生除外);
3.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非应届毕业年份以弄虚作假手段报名并违规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包括全国统考、省级统考和高校单独组织的招生考试,以下简称“高考”)的应届毕业生;
4.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高考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其中,未成年人按相关法律规定执行。
三、报名安排
1.艺术类考生报名时间为2023年11月4日女生,11月5日男生;
2.非艺术类考生报名时间为2023年11月16日至11月18日女生,19日-21日男生。
四、报名时间
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00
五、报名地点
安阳市教育局门口南侧安阳市招生考试中心综合服务大厅(朝霞路与灯塔路交叉口南100米路东)。
六、报名类型及需提交材料
1.往年未被录取的考生: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薄、高中毕业证或中专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
2.往年已被院校录取的考生: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薄、毕业证原件复印件及未报到证明、退学证明或当年准考证及录取通知书原件。
3.返市应届生: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薄、学业水平测试证原件及复印件,同时还需提供学籍就读学校的证明信(信上注明学籍号、高三x班,加盖学校及教育局学籍管理部门印章)。
4.同等学力考生: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薄,2021年以前的(含)初中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提醒:将身份证正反面、毕业证、户口薄凯发平台首页和考生本人页,复印在一张a4纸正反两面上。
七、思想政治品德考核
考生所在学校或单位应对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品德作出全面鉴定,并对其真实性负责。无就读学校或工作单位的考生原则上由所属的乡镇、街道办事处鉴定。鉴定内容应完整、准确地反映在考生报名登记表中。
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且未能提供对错误的认识及改正错误的现实表现等证明材料的,应认定为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
(1)有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言行或参加邪教组织, 情节严重的;
(2)触犯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受到刑事处罚或治安管理处罚且情节严重、性质恶劣,尚在处罚期内的。
八、注意事项
1.2024年招生起,我省艺术类专业招生分为美术与设计、音乐、舞蹈、书法、表(导)演、播音与主持、戏曲类7个科类;其中戏曲类实行省际联考,具体按照相关规定执行,其余6个科类均须参加我省统一组织的艺术类专业省级统考。
音乐类分为音乐表演类(分声乐、器乐方向,考生任选其一)和音乐教育类(分主项和副项),考生可以兼报。兼报音乐表演类和音乐教育类的,考生音乐表演的专业方向须与音乐教育类的主项一致。舞蹈类分为中国舞、芭蕾舞、国际标准舞、现代舞、流行舞,考生任选一种报考。表(导)演类分为戏剧影视表演方向、服装表演方向、戏剧影视导演方向,考生可以兼报不同方向。
美术与设计类、书法类、音乐类、表(导)演类戏剧影视导演方向,因省统考笔试时间相同,考生只能选报其中一类,不得兼报;在报名考试时,这四类中任意一类均可与其余艺术类兼报,其余艺术类之间也可兼报。详细规定以《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24年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考试工作的通知》为准。
2.体育类专业包括高校体育教育、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休闲体育等专业(简称“高考体育类”),如考生同时报考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单独招生(简称“体育单招”),以及高水平运动队,要注意招生政策不同及报名办法区别,符合条件的考生可以兼报。详细规定以《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24年普通高校体育类专业招生工作的通知》为准。
3.按照相关文件要求,每名考生只能有一个考生号,如考生兼报不同的招生类型,须在报名信息栏兼报选项框中选择相应的类别。
九、资格条件申报与审核
(一)申报对象
网上报名成功后,申请享受照顾政策考生、国家和地方专项计划报考资格考生、“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考生、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考生、残疾人考生,以及经共青团中央青年志愿者守信联合激励系统认定、获得5a级青年志愿者的,须按要求进行“资格条件申报”。
(二)申报要求
“资格条件申报”均须在网上提交申请。操作办法:考生登录“河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服务平台”,进入“资格条件申报”页面,选择相应项目申请。同时符合多项条件的,可多项分别申请。
(三)申请条件及所需证明材料
1.政策性照顾对象
(1)烈士子女:具有批准权限的烈士评定(批准)机关的批复文件或《烈士光荣证》等烈士证明书,户籍所在地县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出具的证明。
(2)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战区(原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立功受奖证书、退役军人证件和户籍所在地县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出具的证明。
(3)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退役士兵证件和户籍所在地县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出具的证明。
(4)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侨眷:省委统战部侨务部门出具的《河南省归侨侨眷证明信》;台湾省籍考生:省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出具的证明和相应的户籍证明。
(5)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革命军人因公牺牲证明书》和户籍所在地县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的证明。
(6)一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和户籍所在地县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的证明。
(7)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军人的子女,驻国家确定的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二类以上岛屿工作累计满20年军人的子女,在国家确定的四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或者解放军总部划定的特类岛屿工作累计满10年军人的子女,在飞或停飞不满一年或达到飞行最高年限空勤军人的子女,从事舰艇工作满20年军人的子女,在航天和涉核岗位工作累计满15年军人的子女:部队师以上政治机关的证明及现役军人证件。
(8)退出部队现役的考生:退役军人证件。如属于“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则按第(3)项申请。
(9)残疾人民警察,公安烈士、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公安民警子女:省公安厅出具的证明。
(10)农村户口的独生子女:村委会出具的证明。
(11)5a级青年志愿者:经共青团中央青年志愿者守信联合激励系统认定。
2.重点高校招生专项计划报考资格
地方专项:考生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在我省的农村。
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往年被专项计划(包括国家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和高校专项计划)录取后放弃入学资格或退学的考生,不再具有专项计划报考资格。
“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满足第四条第(五)项的要求即可。
残疾人考生:须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代残疾人证,并在“资格条件申报”中填写残疾人证件号。
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考生:考生如实申报,各地会同有关部门进行信息对接核验。
(四)审核程序
考生申请后,将所需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上交市招生考试中心(原市招办)高招科审核,上交时间为2024年3月1日。审核通过后,在河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予以认可。
十、收费标准
根据河南省物价局、财政厅、教育委员会《关于调整我省学校招生报名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豫价费字〔2000〕145号、豫财预外字〔2000〕21号、豫教财字〔2000〕59号)及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取消停止征收和调整有关收费项目的通知》(豫政〔2008〕52号)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报名考试费每生75元(具体明细:报名费每生15元,考务费每生每科12元,电子信息采集费每生12元,按4科考试合计为每生75元)。除上述费用外,报考体育教育、社会体育等专业的考生,体育专业加试考务费每生50元;报考艺术类的考生,按报名类别(方向)收取艺术专业加试考务费,每生100元。
考生报名考试费统一通过考生服务平台及其管理系统网上支付上缴省教育考试院。
十一、体检安排
另行通知。
十二、报名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