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市直2024年普通高招社会考生报名须知-凯发平台
许昌市教育考试中心直属报名点只接受魏都区、许昌经济技术开发区户籍(以户籍本上的发证印章为准)的往届生及具有上述两区户籍的其他社会考生进行高招报名。
一、报名对象
所有参加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以及提前单独招生的考生,均须在规定时间内参加全省统一组织的报名。
二、报名条件
(一)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申请报名: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
3.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具有普通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校在校生,或已被普通高校录取并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
3.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非应届毕业年份以弄虚作假手段报名并违规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包括全国统考、省级统考和高校单独组织的招生考试,以下简称“高考”)的应届毕业生;
4.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高考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其中,未成年人按相关法律规定执行。
三、报名地点
许昌市莲城大道1276号许昌市招生考试综合服务大厅(半截河老四高院内)。
注:随学校就读的魏都区、许昌经济技术开发区户籍的往届生及具有上述两区户籍的其他同等学力的社会考生随就读市直学校报名点报名;
未随校就读的魏都区、许昌经济技术开发区户籍的往届生及具有上述两区户籍的其他同等学力的社会考生在许昌市教育考试中心直属报名点报名。
四、报名方式
我省普通高校招生报名实行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相结合的办法,包括网上信息采集、现场信息采集与确认、符合政策的资格条件申报、签订考生诚信承诺书、资格审核等报名环节。考生须按要求完成信息采集和确认并通过资格审核,高招报名才能有效。
五、网上报名时间
艺术类社会考生报名及现场信息采集时间:11月4日9:00至11月5日17:00;
体育类和普通文、理类社会考生报名及现场信息采集时间:11月21日9:00至11月23日17:00。
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须按规定的时间登录河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www.haeea.cn),进入“河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服务平台”,认真阅读报名要求、考生诚信承诺书,按要求如实填写基本信息,并对所填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六、现场信息采集及确认
网上报名后,考生须向许昌市教育考试中心报名点交验报名所需证件,审核通过后,现场照相、采集指纹和身份证信息。信息采集完成后,市教育考试中心报名点打印考生报名登记表并盖章,考生应认真核对报名登记表上的所有信息,确认无误后本人签字,不得由他人代签。
七、报名手续
(一)我市魏都区、许昌经济技术开发区户籍的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含普通中专、职业高中、职业中专、成人中专、技工学校)往届毕业生,以及具有上述两区户籍的其他同等学力(有初中毕业证且初中毕业至2024年6月满三年,又无普通高中或中等职业学校学籍者均视为同等学力)的社会考生,在许昌市教育考试中心直属报名点报名。《2024年普通高招同等学力报考资格审核表》附文后,请扫码自行下载。
报名手续:考生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明(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毕业证或同等学力证明)。
(二)户籍在我市魏都区或经济技术开发区,但在外省就读、学籍在外省的应届毕业生,如在我市报考,须在许昌市教育考试中心直属报名点报名。
报名手续:考生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就读学校所在地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学籍证明和档案资料等。
(三)在我市魏都区或经济技术开发区定居并具备报名资格的外国人,在定居地许昌市教育考试中心直属报名点报名。
报名手续:考生须提供河南省公安机关签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
考生资格审核一律要求提供证件原件,同时上交复印件,经审核原件与复印件一致的,复印件由报名点留存备查。
八、艺术类专业省统考类别
2024年招生起,我省艺术类专业招生分为美术与设计、音乐、舞蹈、书法、表(导)演、播音与主持、戏曲类7个科类;其中戏曲类实行省际联考,具体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执行,其余6个科类均须参加我省统一组织的艺术类专业省级统考。
音乐类分为音乐表演类(分声乐、器乐方向,考生任选其一)和音乐教育类(分主项和副项),考生可以兼报。兼报音乐表演类和音乐教育类的,考生音乐表演的专业方向须与音乐教育类的主项一致。舞蹈类分为中国舞、芭蕾舞、国际标准舞、现代舞、流行舞,考生任选一种报考。表(导)演类分为戏剧影视表演方向、服装表演方向、戏剧影视导演方向,考生可以兼报不同方向。
美术与设计类、书法类、音乐类、表(导)演类戏剧影视导演方向,因省统考笔试时间相同,考生只能选报其中一类,不得兼报;在报名考试时,这四类中任意一类均可与其余艺术类兼报,其余艺术类之间也可兼报。详细规定以艺术类专业考试工作的有关通知为准。
九、体育类专业类别
体育类专业包括高校体育教育、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休闲体育等专业(简称“高考体育类”),如考生同时报考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单独招生(简称“体育单招”),以及高水平运动队,要注意招生政策不同及报名办法区别,符合条件的考生可以兼报。详细规定以体育类专业招生工作的有关通知为准。
十、思想政治品德考核
无就读学校或工作单位的考生原则上由所属的乡镇、街道办事处鉴定。鉴定内容应完整、准确地反映在考生报名登记表中。
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且未能提供对错误的认识及改正错误的现实表现等证明材料的,应认定为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
(1)有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言行或参加邪教组织,情节严重的;
(2)触犯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受到刑事处罚或治安管理处罚且情节严重、性质恶劣,尚在处罚期内的。
十一、往年录取后不报到的考生还须提供的材料
对往年已被高校录取未报到入学的考生,考生应提供录取院校出具的未报到证明;不能提供未报到证明的,须上交录取通知书、准考证和完整的纸介质档案。
十二、资格条件申报与审核
(一)申报对象
申请享受照顾政策考生和地方专项计划报考资格考生、“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考生、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考生、残疾人考生,以及经共青团中央青年志愿者守信联合激励系统认定、获得5a级青年志愿者的,须按要求进行“资格条件申报”。
(二)申报要求
“资格条件申报”均须在网上提交申请。操作办法:考生登录“河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服务平台”,进入“资格条件申报”页面,选择相应项目申请。同时符合多项条件的,可多项分别申请。
网上资格条件申报完成后,应按照要求向报考所在地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三)申请条件及所需证明材料
1.政策性照顾对象
(1)烈士子女:具有批准权限的烈士评定(批准)机关的批复文件或《烈士光荣证》等烈士证明书,户籍所在地县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出具的证明。
(2)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战区(原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立功受奖证书、退役军人证件和户籍所在地县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出具的证明。
(3)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退役士兵证件和户籍所在地县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出具的证明。
(4)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侨眷:省委统战部侨务部门出具的《河南省归侨侨眷证明信》;台湾省籍考生:省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出具的证明和相应的户籍证明。
(5)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革命军人因公牺牲证明书》和户籍所在地县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的证明。
(6)一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和户籍所在地县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的证明。
(7)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军人的子女,驻国家确定的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二类以上岛屿工作累计满20年军人的子女,在国家确定的四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或者解放军总部划定的特类岛屿工作累计满10年军人的子女,在飞或停飞不满一年或达到飞行最高年限空勤军人的子女,从事舰艇工作满20年军人的子女,在航天和涉核岗位工作累计满15年军人的子女:部队师以上政治机关的证明及现役军人证件。
(8)退出部队现役的考生:退役军人证件。如属于“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则按第(3)项申请。
(9)残疾人民警察,公安烈士、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公安民警子女:省公安厅出具的证明。
(10)农村户口的独生子女:村委会出具的证明。
(11)5a级青年志愿者:经共青团中央青年志愿者守信联合激励系统认定。
2.地方专项计划报考资格
地方专项:考生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在我省的农村。
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往年被专项计划录取后放弃入学资格或退学的考生,不再具有专项计划报考资格。
3.残疾人考生:须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代残疾人证,并在“资格条件申报”中填写残疾人证件号。
4.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考生:考生如实申报,考试机构会同有关部门进行信息对接核验。
(四)审核程序
1.考生进行网上“资格条件申报”后,将相关材料交许昌市教育考试中心审核。
2政策性照顾对象中(1)-(4)项,由市教育考试中心在复印件上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上报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后原件退回,留存相关材料复印件存档备查,确保精准确认照顾对象资格。
3.其他“资格条件申报”考生的材料,市教育考试中心审核无误后,将其复印件留存,原件退回考生。
资格条件经省教育考试院审核通过后,在河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予以认可。
十三、高招体检
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是高等学校对考生进行全面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体检结论是考生合理填报普通高招志愿、高校录取工作的重要依据,直接影响高校招生录取以及考生未来就业。所有参加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以及提前单独招生(含对口招生)的考生均须参加身体健康状况检查(体检时间及有关详细规定和要求另行通知),并在体检确认表上签字。未经体检的考生,高校可不予录取。体检费用标准按有关部门的规定执行。
十四、报名考试费的上缴
根据河南省物价局、财政厅、教育委员会《关于调整我省学校招生报名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豫价费字〔2000〕145号、豫财预外字〔2000〕21号、豫教财字〔2000〕59号)及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取消停止征收和调整有关收费项目的通知》(豫政〔2008〕52号)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报名考试费每生75元(具体明细:报名费每生15元,考务费每生每科12元,电子信息采集费每生12元,按4科考试合计为每生75元)。除上述费用外,报考体育教育、社会体育等专业的考生,体育专业加试考务费每生50元;报考艺术类的考生,按报名类别(方向)收取艺术专业加试考务费,每生100元。
考生报名考试费统一通过考生服务平台及其管理系统网上支付上缴省教育考试院。
十五、考生忘记考生号或密码的处理
考生如果忘记自己的考生号和密码,可以通过“河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服务平台”菜单栏的“忘记考生号”和“忘记密码”菜单项找回自己的考生号和重置密码。
十六、获取最新报名信息及报名过程中考生咨询服务渠道
我省普通高招有关政策规定将通过河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http://www.haeea.cn)、河南招生考试信息网(http://www.heao.com.cn)、河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服务平台(https://pzwb.haeea.cn)、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微信公众号、招生考试之友微信公众号等官方渠道发布,请广大考生和家长及时关注最新报名动态。
考生如需咨询,请联系许昌市教育考试中心招生考试综合服务大厅(半截河老四高院内),电话:2981859.或关注“许昌市招生办”微信公众号。也可登录河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或在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微信公众号进行咨询,或拨打省教育考试院咨询服务热线0371-55610639。
许昌市招生办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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